在很多人眼里,交通安全警示会只是走个流程、听几句提醒。然而成都交警在一次货运安全约谈会上却上演了意想不到的一幕:会议刚开始,两名企业负责人就被警方当场铐走带走。事情源于先前发生的一起严重车祸。7月14日上午,在成龙简快速路双林村大桥路段,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追尾多车,造成两人死亡、一人受伤。事故调查揭示,肇事货车存在严重问题:超速、超载,相当失控;车辆还涉嫌违法改装,防护装置形同虚设。 很多人会疑惑,驾驶者在开车,为什么抓参会的企业老板?警方认定,这两位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。调查显示,运输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在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弄虚作假,隐患检查流于形式;源头土方项目负责人杨某某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也没有配备安全员对装载进行监管,任由超载车辆上路。 根据相关刑法规定,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导致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的,属于刑事责任范围,情节严重的可处较重刑罚。作为企业管理者,若不尽安全管理义务、放任重大隐患,最终酿成致命事故,也需承担刑事后果。 这起案件提醒所有企业负责人:交通安全不仅仅是司机的事,企业的管理与监管同样攸关生命。不要等到被铐上手铐、付出惨痛代价后才意识到安全的重要。
发表评论